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5-19 17:27 来源:中小局 访问量: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及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

(二)申请复核企业

1、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考虑当前形势,对本年度申请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不作要求);

(三)不予推荐企业

1、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

2、已被认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

3、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

4、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工作程序

1、企业自愿提出申请,5月28日前完成线上填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同时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至其辖区工信部门(线上与线下数据须保持一致)。

2、各县区工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核查,6月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含推荐汇总表、复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4),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件(附件1,每个企业一式三份)、佐证材料纸质件(每个企业一式二份),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3,每个企业一式三份)、佐证材料纸质件(每个企业一式二份),一并报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局。各县区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企业申请书(word格式)、佐证材料(pdf格式)汇总存入U盘,同步报送。

(二)工作要求

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保证推荐质量,对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技术创新性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申请书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一致。对推荐明显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企业进入市级初审的县区工信部门将予以通报。

三、注意事项

(一)企业须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同时,工信部将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为企业免费提供线上申报培训,在线培训课程将和申报系统同时开放。工信部、省工信厅、市工信局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申请业务,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研发费用等关键指标。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作为申报佐证材料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审计报告与监管平台备案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
    (三)各县区要加大服务力度,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力量为申报企业提供全覆盖的免费咨询辅导服务,企业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在地工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6)。

附件:1. 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 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3. 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4. 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 佐证材料(供参考)
          6. 省、市、县工信部门咨询电话汇总表

2025年5月19日

相关附件:

    【添加收藏】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相关信息